昨日从省招办获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在现行高考优录加分政策基础上,将对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有部分调整。
调整内容主要涉及体育加分,在现行高考加分政策中,有一项为“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和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可享受高考加10分投档。”2014年调整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另外,还增加了“在国家规定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8个项目中,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或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另外,从2014年起,我省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但是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