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eat365官方网站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鄂交职院〔2022〕11号),由成果团队申报,团队成员和负责人签字确认,成果分管部门审核,质量管理处汇总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拟定奖励5项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现将2020-2021年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监察室和质量管理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7-87564962(监察室)
027-87563023(质量管理处)
质量管理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