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数据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诊改工作、推进“双高”建设、落实国家教育督导评估、深化“三教”改革、获取生均拨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为了做好beat365官方网站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上级关于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特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数据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个人参与,专人填表,分类汇总,分级审核”的原则,采取“先网下填表、后网上导入”的形式填报数据,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历年数据采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完整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科学、合规。
二、任务分工与工作职责
(一)任务分工
根据数据与部门工作的关联性,将数据表按照牵头部门、填报部门、配合部门和审核部门进行分工。
具体分工详见“附件3:2020年数据采集任务分工一览表”。
(二)工作职责
根据数据采集任务分工,对数据采集工作职责进行界定。
1.质量管理处职责:负责全校数据采集的总体分工与组织协调、关键数据指标的总体控制与分解、数据总体审核与分析、数据整改意见提出与下达、平台数据网上提交等工作。
2.数据表牵头部门职责:牵头部门除承担本部门数据采集与审核任务外,还需负责与管理职能相关数据采集的二次分工、业务指导、专项数据审核、数据表格汇总、数据网上导入等工作,数据网上导入过程中,负责平台提示错误的查找和更正。
3.数据表填报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的任务分工、表格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表格上报,以及本部门内部的宣传、指导、咨询、答疑等工作,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数据表审核部门职责:负责审核各部门填写的与管理职责有关的数据表,既要审核表格中的静态数据信息,又要审核数据汇总后计算形成的指标是否科学合理,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改正。
5.数据采集配合部门职责:配合牵头部门和填报部门的工作,提供本部门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
6.信息中心职责:负责数据平台安装与技术支持,教工号的安排,以及本部门的数据采集与审核等工作。
7.部门负责人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数据采集和最终审核工作,对本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签字。
8.数据负责人职责:数据量较大的部门,应指定一名数据负责人(部门副职领导),负责本部门工作任务分配、数据审核等工作。
9.数据采集专员职责: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宣传、指导、咨询、答疑等工作,负责与牵头部门和质量处的沟通联络,收集、整理、汇总支撑材料和基础数据信息,按要求填写数据表,计算分析本部门数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其中,牵头部门专职采集员还需负责专项数据的网上填报。
10.数据项采集人职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若干数据项采集人(主要是学生信息、教师个人信息、授课信息、课程设置等),各数据项采集人完成的数据提交给采集专员收集整理。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下数据采集(EXCELL表)
总体时间:9月15日-10月30日
序号 |
数据类型 |
采集完成时间 |
主要表格 |
1 |
数据源表 |
10月10日 |
1.6 机构设置,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7.1.1 开设专业,7.2课程设置,10.1.1 学生基本信息表 |
2 |
教师授课情况 |
10月20日 |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3.2.1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2.1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3 |
教学部门其它表格 |
10月20日 |
1.5 培训(人天)在校生,4.1 校内实践基地,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7.1.2 专业带头人,7.1.3 专业负责人,7.3.1 职业资格证书,7.3.2 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培训情况,7.4 顶岗实习,7.5.1 产学合作基本情况,7.5.2 现代学徒制培养,9.3 社会(准)捐赠情况,9.6.1 学生获奖情况,10.1.2 学生就业信息,11.5 2020-2021学年开设专业 |
4 |
非教学部门表格 |
10月18日 |
除本表列表号之外的所有表格 |
5 |
2020新生数据 |
待20级新生报到后填报 |
1.4 2020年招生方式 11.6 2020年新生名单 |
注:在完成数据采集的同时各部门对各数据进行审核(一审)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2020年数据采集任务分工一览表”
(二)数据审核与修改
1.数据归口审核(二审)
网下数据采集完成后,由审核部门对数据进行归口审核(二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数据填报部门修改完善,时间安排如下表。
序号 |
数据类型 |
审核完成时间 |
主要表格 |
1 |
数据源表 |
10月14日 |
1.6 机构设置,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7.1.1 开设专业,7.2课程设置,10.1.1 学生基本信息表 |
2 |
教师授课情况 |
10月24日 |
6.1.2.1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2.2.1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3.2.1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2.1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3 |
教学部门其它表格 |
10月26日 |
1.5 培训(人天)在校生,4.1 校内实践基地,4.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7.1.2 专业带头人,7.1.3 专业负责人,7.3.1 职业资格证书,7.3.2 应届毕业生获证及社会培训情况,7.4 顶岗实习,7.5.1 产学合作基本情况,7.5.2 现代学徒制培养,9.3 社会(准)捐赠情况,9.6.1 学生获奖情况,10.1.2 学生就业信息,11.5 2020-2021学年开设专业 |
4 |
非教学部门表格 |
10月24日 |
除本表列表号之外的所有表格 |
5 |
2020新生数据 |
待20级新生报到后填报 |
1.4 2020年招生方式 11.6 2020年新生名单 |
2.数据关联审核(三审)
2020年10月15日-10月26日,质量处对各种数据进行计算、统计、分析和关联性审核,整理全校关键指标数据。
3.校领导审议(四审)
2020年10月30日-10月31日,校领导对数据采集形成的指标性数据进行审议和评估,对数据提出意见和建议。
4.数据反馈和修改
2020年11月1日-11月2日,质量处根据校领导对数据指标的审议意见,向各部门反馈数据问题,各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数据,各部门数据修改完善时间:2020年11月5日前。
(三)网上数据采集
网上数据采集主要采用校内采集平台导入的形式,辅助少量手工填报。
1.数据导入
2020年11月6日-11月8日各部门在网上集中导入数据,导入的数据由各部门数据负责人在网上审核,数据表网上导入顺序如下:
顺序 |
表号 |
导入完成时间 |
说明 |
1 |
1.6、6.1.1、6.2.1 |
11.06 |
3张表完成后才能网上布置任务 |
2 |
6.3.1、6.4.1、7.1.1、7.2、10.1.1 |
11.07 |
5张表完成后才能导入其它表格 |
3 |
其它各表 |
11.08 |
其它各表不分先后均可导入 |
4 |
11.6 |
待定 |
11.5导入后且新生入学后才可导入 |
2.数据纠错
根据往年数据采集经验,全校数据导入后,数据采集平台将会提示各种错误(有的是逻辑关系错误,有的是干扰项错误),11月9日-11月20日,各部门根据数据采集平台的提示,在网上查找并纠正错误(即使很小的一个错误也会导致全校数据不能上传教育部云平台)。
3.数据上报
11月21日-11月23日,数据纠错完成后,进一步核对各项数据指标,经核对无误后,质量处上传教育部云平台。
4.数据上报后信息跟踪
11月24日-11月30日,质量处跟踪教育部云平台,云平台产生结果后进一步复核数据指标,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四、数据采集说明
(一)采集时间段
数据采集时间为最近的一年,其中:教学相关的为2019~2020学年,与经费相关的财务数据、社会服务数据(服务的项目及到款额等)按2019年度统计,具体见附件1的“时间段说明”。
(二)使用的表格
2020年数据表格一律使用规定的Excel模板表填写。
(三)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数据采集时注意查看填写范例,同时要加强各种指标注释的研究,避免内涵理解错误而导致数据采集错误,具体见“数据采集指标注释”。
2.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中,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
3.平台数据表中应该填写的数据信息应尽量采集,避免空白项或0数据太多,否则将导致数据平台的评估指标支持度不高。
4.平台数据表中不需填写数据(有底色的单元格)或确实无数据(如某教师确实没有论文等)的列项应该为空白,不必填写“0”、“无”、“/”等字符,也不要随便键入空格,以免影响平台数据汇总。
5.注意所填数据的格式及单位。比如日期,有的单元格填年月,有的要求是年月日;比如金额,有的是万元,有的是元。另外,填写数据时一律是不要带单位的纯数字。
6.使用Excel表格采集数据时,需注意下列事项:
⑴年月日需要按规定格式输入:如2019年9月1日,表示为:20190901。
⑵单元格右下角出现“▼”时,表示该单元格有下拉列表框,应使用鼠标选取合适选项。并且有些单元格是关联的,只有前面的单元格选择数据后,后面的单元格才有数据可供选择。
⑶若有些数据来源于其它的Excel工作表文件,在粘贴时选取“选择性粘贴”中的“粘贴值”,并应特别注意粘贴项是否与可选项吻合。
⑷表中有底色的单元格为汇总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输入。
⑸一条记录须占一行,不能改变各单元格的数据格式,不能合并填写或合并单元格;有些单元格存在多行文本时,按“Alt+Enter”键换行。
⑹在填报的数据前后不要随意添加空格。比如性别“空格+男”或“女+空格”,数字“空格+17”或“18+空格”,因网络平台自动计算汇总时不能识别该数据,会导致统计错误。数据导入平台后也不要键入空格。
7.“6.X.2.1四类教师授课情况”填写请参照“教师授课填写指南”。
8. “7.2 课程设置”填表请参照“7.2 课程设置填表指南”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跨部门协调沟通,严格履行职责,应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数据采集工作安排,确定一名专职数据采集员,认真做好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避免出现数据不合理、不一致,以及错报、漏报等问题。
2.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校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3.源头采集,确保规范。源头信息发生人和部门专职数据采集员分工协作,源头信息发生人对本人采集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部门专职数据采集员对本部门汇总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写数据应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确保数据填报规范。要做好源头数据和支撑材料的备份、存档,以便后期数据核查工作。
4.加强指导,统筹协调。质量管理处统筹全校数据采集动员与培训,加强对各部门数据填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数据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内部也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牵头部门应加强与各填表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不同表格中的同一专项数据保持一致。
5.重在应用,改进工作。各部门要重视数据平台的使用,在分析的基础上撰写数据分析报告,分析本部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薄弱环节,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改进工作,为学校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六、其它事项
1.各部门审核时需对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和统计分析,提交材料时需将标准表格、支撑材料,连同计算表(含有计算、统计和分析)一起提交。
2.各部门需确定数据负责人和专职采集员各一名,10月3日17时前报给叶健。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方式为:
数据采集负责人:熊文林,87563023,18071017436
数据业务咨询人:黄六胜,87564913,13971183117
数据表收集人:叶 健:87563023,13476040395
质量管理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