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2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筑牢思想根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造党建品牌,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双高建设”和新校区部分搬迁两大任务,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统领,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厅党组的工作要求在学校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在党建工作考核、党员教育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员评先晋升、发展师生党员等工作中,将政治标准摆在首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加强党委对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把党委的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支部设置内嵌到学校治理结构之中。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内容、决策程序、决议执行办法,提高决策和执行质量。落实校领导基层党建工作联系制度,调整联系支部,明确指导内容、强化日常督导。完善年初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和拟定责任清单,半年组织随机抽查和专项督导,年终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将党建品牌纳入学校成果奖励,将党建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要条件,构建目标明确、运行有序、激励有效的党建工作格局。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对党忠诚教育,规范政治言行,组织开展1次“对党忠诚、不信宗教”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及时学习和填报即时报告和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不落实、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4.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开展1次“有主题、有主讲、有讨论、有收获”的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评议考核等制度的有机融合。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校领导带头在所在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党课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党组织书记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
二、筑牢思想根基,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
5.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校党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作为党校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坚持党委中心组示范学,支部主题党日交流学,“学习强国”平台自主学,课程思政融合学,深入教育基地现场学,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为重点,持续推进“四史”宣传教育,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6.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按照省委部署和厅党组安排,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积极参与岗位练兵、党课展播、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专题读书班、专家宣讲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各党总支、党支部适时开展1次“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党日活动,召开1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
7.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党的创新理论有机融入思政课和专业课教学中,建强建优必修课,做精做实选修课。持续擦亮“交院讲堂”品牌,不断增强课堂亲和力与吸引力。落实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学校党委每半年向厅机关党委报告1次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告1次情况,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报告1次情况。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和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关爱生活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援疆驻村、挂职锻炼、新校区建设等党员干部,帮助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元旦春节期间和“七一”前夕组织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8.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紧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及时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三微一端”建设和管理,提高治网用网水平,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健全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外请报告人审查备案机制,加强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风清气朗。坚持政治标准,加强教材、著作出版的政审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9.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部)制度和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探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二级学院党组织先行把关和党政共同落实事项的执行。落实《湖北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各种类型党支部职责定位,明确党支部书记、纪检、组织、宣传等班子成员职责,分类推进教师、学生、机关、产业公司等各类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力量,配齐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根据新校区部分搬迁总体安排,指导建设2个标准化党员活动建设。拟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师德师风评价标准,着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制定推广党务工作手册,明确组织生活工作流程和参考模板,促进组织生活标准化、程序化开展。
10.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协助组织处级干部参加湖北干部在线学习,开展1期党务干部、科级干部党性教育网络培训,每月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明确佩戴党员徽章、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等政治仪式要求,为每位党员制作“政治生日贺卡”。根据毕业实习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学校网络党校和视频会议组织校外党员在线学习培训,开展线上组织生活,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格审查新入职教职工党员档案,加大毕业生党员组织转接督办力度,加强组织关系未转出毕业学生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规范党费收缴,推进党务公开,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
11.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完善学校党校“两级五次”培训体系,构建从入党积极分子到预备党员全过程的量化考核标准,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团员推优工作,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制度,抓牢先审材料后发入党志愿书这个关键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党员发展数量。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思想引领和政治吸纳,探索在校领导所在党支部或联系支部由校领导担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对多年未发展党员的教师党支部进行专项调研。做好学生分党委委员调整,健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审核机制,理顺党支部书记择优推荐责任,专职组织员培养考察责任,分党委监督审核责任,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12.切实抓好统战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民主党派、无党派教职工“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工会建设,推进教职工代表履职尽责,积极组织全民健身、全民阅读、爱心助农、巾帼建功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推进参与“爱心妈妈”“最美家庭”培树宣传。坚持党建带团建,组织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推进交院青年志愿服务品牌化。
四、培育党建品牌、引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攻坚克难
13.持续推进品牌创建。持续推进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积极创建第三批全国党建样板支部,高质量完成第二批全国党建样板支部考核验收。深化“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按期推进第二批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择优培育1个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积极争创第三批全国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积极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党建+志愿服务”和“党建+士官成长”两个基层党建品牌。继续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继续争创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七一”前,集中表彰一批学校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树立典型。坚持编印《党建动态》,加大基层党建内宣工作力度,提升学校党建外宣质量,提升学校党建影响力。鼓励基层党组织积极申报2022年党建研究立项,督办党建项目结项。
14.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围绕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主线,推动基层党建与新校区部分搬迁、双高建设、内涵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将重点工作融入到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主讲、讨论中,将重点工作落实融入到“两优一红”评选标准里,发挥支委会在部门治理架构、治理方式中的作用,切实让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实起来、活起来。推进党员下沉社区常态化,依托“微邻里”信息平台,建立下沉工作每月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配合做好省厅联值工作,引导师生党员立足岗位职责,压实落细疫情常态化防控链条,着力协助社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持续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15.推进“清廉交院”建设。认真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的措施》和《2022年度湖北“清廉学校”建设方案》,推进“清廉交院”建设。组织开展第23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及时通报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促建。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建设好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廉洁文化活动,让清廉文化浸润校园、滋养心灵。
16.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持续整治部署工作“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大力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导党员干部唯干唯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持续对纠“四风”提前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严纪律。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措施,确保依法秉公廉洁用权。
17.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学校项目评审、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精准监督、精准防控、精准问责。进一步做好干部外出报备和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师生反馈问题,确保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