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学生工作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规范管理创新发展”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作为,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四位一体”的学生工作实效。一方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修订学校系列学生管理制度;一方面推进学生工作规范管理和学生事务管理创新发展,细化工作流程,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改革发展。
一、常规教育与管理
1.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并做到“五有五到位”,即“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有教案、有记录,人员到位、时间到位、地点到位、内容主题到位、教育效果到位”;培树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充分发挥骨干、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行为。
2.校风学风建设。以“两室”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和行为规范教育,开展“严管与厚爱”系列学生教育管理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开展“文明宿舍”、学风建设先进集体、优良学风口号等评比表彰工作,推进舍风、班风、学风良性互动;开展朝读经典、校园控烟等系列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加大校院二级学风督导力度,落实奖惩制度,严格违纪处理,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和服务的运行机制,提升管理育人水平。
3.素质教育。将公民道德、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进一步创新、丰富素质教育内容和形式,打造特色品牌活动,实现“活动课程化、课程活动化”;进一步强化学生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评价,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实践,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安全法制教育。坚持把握不同时期教育重点,分阶段做好法制安全和校纪校规教育,在意识形态层面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覆盖率100%,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积极化解影响学生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做好学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5.专项教育。开展新生入学适应性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文明修身教育等,帮助新生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激发学习动力与热情;开展顶岗实习前遵纪守法、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教育,帮助学生平安、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开展毕业生离校教育,引导学生文明离校,坚定理想信念,科学规划人生。
二、学籍学历管理
6.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相关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执行力;提高学籍信息的服务能力,做到学生信息详细、学籍异动及时、注册无遗漏,实现学生信息共享;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工作,做到如实如数上报学生数据。
7.学籍学历注册。完成全校在籍学生的学期、学年学籍注册工作,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正确率达100%;完成学业结果会审,做好学生学历注册工作, 确保正确率达100%。
8.学业证书管理。如实审核、换发学业证书,做好学业证书的规范化管理、发放工作,确保人人有证,正确率达100%。
三、心理健康教育
9.制度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学院的专业指导和考评,推进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10.普及性教育。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逐步提升团体心理活动的普及性和针对性,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多元化均衡发展。
11.课程建设与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设计、课堂活动,创新教学形式和内容,推动课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成员及相关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校内外专业学习培训和素质拓展活动;各二级学院组织一次富有特色的“心理健康月”系列活动。
12.咨询与危机干预。做好危机排查和重点关注对象跟踪关怀工作;做好学生心理状况调查、分析及研究;做好日常咨询,拓宽咨询服务渠道,保持心理热线24小时畅通。
四、学生奖励与资助
13.精准认定和资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流程,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动态管理;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资金发放工作。
14.勤工助学管理。试行《勤工助学岗位指导老师制》,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设置及人员选用、考核、管理机制,创新学生培养途径。
15.政策宣传与感恩教育。宣贯国家、省、校级各类资助政策,开展受助学生公益活动,做好资助服务、感恩教育与贫困生调研走访工作。
16.队伍培训与考核。强化资助工作调研、队伍培训及考核工作,加强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五、国防教育与征兵
17.国防军事教育。统筹军训、征兵、国防教育、大学生士兵示范引领、士官生培养等工作,开展系列国防军事教育活动;抓好军训实践环节,精心组织,训教结合,提高学生国防意识和技能。
18.征兵工作。做好大学生兵役登记、义务兵及毕业生直招士官宣传动员、组织报名、体检政审、走兵送兵等相关工作;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学生学费资助资料整理上报和资金发放工作。
19.跟踪回访与服务。做好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及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跟踪回访、学籍异动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学生事务工作
20.档案管理与文书出具。规范学生档案管理,做好档案的接收、转递、移交及查询等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学生各类证明文书出具、学生证办理、校方责任险购买及理赔等事务工作。
21.咨询及信访工作。做好学生及家长来访接待,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事务咨询服务,及时处理相关信访事务。
七、学工队伍建设
22.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业务学习、校内外交流培训,组织参加各级各类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以赛促训;开展学生工作案例分析大赛、学生管理交流座谈会、辅导员才艺展示等活动,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23.学生工作考核与管理。做好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月度考核与管理;完善学生工作例会、月度学工大会和集体议事制度,强化学生工作过程管理和考核,提升考核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做好学工简报编写发布工作。
八、廉政建设
24.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部门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端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推行事务公开,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25.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本部门人员廉政教育,坚持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学生用品招标采购,在校方责任险购买、学生资助、学籍学历管理、毕业证发放等工作中严格纪律、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