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物流与交通管理学院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4月27日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保监会研究制定的教职成〔2016〕3号文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该《规定》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规定主要就以下方面作了详细诠释:
一、明确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形式;二、实习协议应包括的基本内容;三、实习期间学生的薪酬、待遇和权利的保障;四、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管理、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理;五、实习期间学校和实习单位应配合,积极指导学生实习;六、学校对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等。
物交院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研读了规定的具体条款与细则,并展开了认真的讨论。按照石院长的要求,我院将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保障学生实习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