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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城都市报】“马路神探”的从警人生——走近“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洪回德

作者:   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1:34    访问量:    来源:    审核:

5月19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洪回德被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选择从警 为了实现儿时的梦想

1965年7月,洪回德出生于咸宁市高桥镇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至今他还记得,小时候与朋友玩“警察捉小偷”游戏的时候,他因为抢着要扮演警察的角色还与朋友打了一架,那时候,他就知道,警察代表着光荣与正义,长大了也要当一名警察。

1985年7月,洪回德从湖北省交通学校交通监理专业毕业。别人点拨他说,公安民警很辛苦,又很危险,交通部门更实惠。但是,年轻的洪回德没有听从别人的“建议”,而是怀着儿时的梦想,义无反顾地跨入了公安的大门。1993年,在咸安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的洪回德,服从组织安排,调往交警大队事故调处股锻炼,一干就是23年。

如今,52岁的洪回德仍然坚守在交通管理实战的一线,他依靠过硬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尽快适应业务工作要求,一心扑在工作中,专业从事辖区的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和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侦查工作,成为全市有名的办案能手。

23年来,洪回德加班的时间累积达到了惊人的13420小时,他办案追逃行程遍布全国各地,走遍咸安辖区的山山水水、千家万户,先后成功办结交通事故案件4200余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100余起。其中,洪回德侦破了各种复杂环境条件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群众和同行称为“马路神探”、“交警中的福尔摩斯”。

在事故处理工作中,洪回德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警察职业形象。这些年来,洪回德共收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表扬信32封、锦旗22面,他先后赴全省各地做先进事迹报告40余场,这些用汗水浇灌的数字,早已把他的人生凝结在交通事故调处这份艰辛的工作岗位上,更成为他实际工作中的真实写照。

廉洁奉公 处理工作原则先行

在许多人看来,事故处理也算个“油水”单位,手中有点小权。作为农民的儿子,洪回德却说,党和人民养育了我们,权力是人民给的,应该用来为老百姓服好务,而不是为了个人捞取什么好处。在日常工作中,洪回德始终把自己的做人原则摆在首位。他说:“拿人手软,吃人嘴软,法律就是一架公平秤,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无愧于警徽。”

2007年2月,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汽车与一电动自行车相撞,小汽车肇事方迟迟拿不出机动车行驶证,并多方托人找关系说情,均被洪回德严辞拒绝。不仅如此,车辆来历还引起了洪回德的怀疑。经上网查证,洪回德认定该肇事车系武汉市2004年9月份上网的一辆被盗抢的机动车。失主为表达感激之情,先是给他塞钱,遭到拒绝后,又要请他吃饭,均被他拒绝。洪回德说,破案是警察的天职。

2008年3月,一浙江籍货车与咸宁李某的小车相撞,李某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李某考虑自己是本地人,对方又是单位的车,于是动员洪回德的老同学来说情,请他关照关照,认定两人为同等责任,也不是太违反原则。面对老同学的情面,洪回德没有忘记自己的原则,他拒绝称:“黑的就是黑的,不能变成白的,人家来我们这里是经商,出了事故,如果处理不公正,还会影响我们咸宁的形象,以后谁还到我们这里来投资。”最终,这位老同学悻悻而回,到处说洪回德当了“官”不认人。害得洪回德一连打了5个电话向老同学耐心解释,才得到朋友的谅解。

说起洪回德,他的兄弟姐妹都说,亲戚朋友遇到交通事故需要处理,从来都没有找洪回德说情,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原则性强,拧得很。

爱民为本 把事故当事人当亲人看

事故调处工作就像是居委会的大妈,无论大情小事,“扯皮拉筋”在所难免,时间久了更是难免厌烦。

然而,如何把这个大妈做好,洪回德却很有心得。他说,要把每一个当事人都当作自己的亲人去换位思考。为此,他给自己制定了“三不纪律”:不与群众争吵,不因为执法过错引起群众投诉,不发生行政败诉。

2007年5月17日,在咸宁贺胜桥镇袁铺至余花路段,横沟桥镇一男性村民尚云龙被一个体车辆撞伤,治疗过程中,个体司机无钱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属认为,事故是交警处理,医疗费就应该找交警要,于是把伤者从医院抬到大队办公室,并在办公室大吵大闹。面对这种情况,洪回德没有对伤者的亲属采取法律强制措施,而是组织中队民警和颜悦色地对伤者的亲属做思想工作,并安抚好伤者和家属,还为伤者换洗衣服。此后,针对伤者家庭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洪回德还组织中队民警伸出了援助的双手,为伤者凑齐1000元交上了医药费。正是这种春风化雨般的亲情,又化解了一次可能激化的矛盾,伤者亲属受到了感化,最后泪眼婆娑地一再向民警们表示感谢。

勤奋好学 业务技能不断提升

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洪回德总是挤出时间学习,忙着给自己充电。在他的书柜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一摞又摞工作笔记和学习手册,整整31本,有的纸张已泛出陈旧的黄褐色,密密麻麻的工作日记中,见证着他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热爱和执着。圈圈点点的学习摘抄中,记录着他从一名交通事故调处“新兵”到远近闻名的“侦破能手”的成长历程。在学习钻研中,洪回德练就了一手绝活:牌证一看就知真假,现场一看就知责任主次,车灯玻璃碎片一看就知车型,他画的事故现场图是大家学习的范本。

2007年的大年初八,城郊发生的一起重大事故打破了新年的吉祥气氛,一个路人被不明车辆撞下水沟后逃逸。洪回德与同事赶到现场时,人已经死亡,现场只收集到一些油漆、玻璃碎片,还有一个摩托车头盔。分析案情时,在大家对案情一头雾水、对摩托车头盔争论不休。因为在现场勘查中,洪回德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并且非常自信地断定,肇事车辆是一辆五菱或长安之类的微型面包车,现场痕迹与摩托车头盔并无关联。果不其然,在随后调查中,发现当天有一辆“长安之星”小客车在横沟收费站冲卡,案子很快告破。分析得没错,现场散落物就是“长安之星”的,而摩托车头盔却是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与事故无关。在洪回德的职业生涯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他说不是他有多神,这都得归功于平时的学习总结。

2014年,组织上任命洪回德调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任教导员。洪回德自调整到交警二大队教导员的岗位后,他认清了大队的形势,迅速完成了角色的转换,主动挑起了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重担,积极配合大队长想方法、出点子,克服重重困难,使大队的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提升。在他的带领下,大队先后被授予“全国公安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公安先进基层单位”、 “全市红旗党支部”、“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全市公安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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