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公路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261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呼和浩特至北海国家高速公路湖北省宜都(全福河)至鄂湘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9〕324号)批复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投资:33.57亿元。项目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起自全福河,接建成的呼北高速宜都至五峰段,止于大风娅(鄂湘界),接拟建的呼北高速湖南境内段,全长18. 807公里,设置全福河(枢纽)互通式立交。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全线设置特大桥2268.4/1座、大桥2258.94/8座,中桥69.5/1座;设置特长隧道10184m/1.5座;设置互通式立交1处、停车区1处。
2.监理机构及任务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办同时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组建工地试验室。承担本项目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房建区场坪、机电预留预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沿线设施工程(不含机电工程和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HBJL-1;对应的里程桩号为:K0+000~K18+806。计划监理服务期限:2250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14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
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总监办负责对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管理。